送达公告

当事人:张培

时间:2018-08-1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37

张培: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11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308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5版

刊登日期:2018-08-17

上传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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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