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李连英

时间:2018-12-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33

李连英:原告岳朝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1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杞县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3版

刊登日期:2018-12-18

上传日期: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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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