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焦作市金昊塑化有限公司、河南宏亚管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9-02-22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51

焦作市金昊塑化有限公司、河南宏亚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会超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823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19-02-22

上传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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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