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2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38
马骉:本院受理原告侯晓亮与你、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东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6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19-02-22
上传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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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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