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汤仁德
时间:2019-04-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62
汤仁德:本院受理原告宋叶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相关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穰东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23
刊登日期:2019-04-18
上传日期:201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