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范群德、谷龙、范房俞、房艳凤

时间:2019-04-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48

范群德、谷龙、范房俞、房艳凤:本院受理了原告陈亚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23

刊登日期:2019-04-18

上传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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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