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侯新国

时间:2019-06-1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25

侯新国:何庚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后3日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强制执行。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19-06-17

上传日期: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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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