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孟芳利

时间:2019-08-21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35

孟芳利:本院受理原告王岩可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922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19-08-21

上传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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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