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驻马店市开发区亮阁门窗店、马建立

时间:2019-10-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20

驻马店市开发区亮阁门窗店、马建立:本院受理原告胡建业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702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19-10-18

上传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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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