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王艳峰

时间:2019-12-11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388

王艳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2民初1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19-12-11

上传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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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