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济源市新向民药房有限公司、商艳秋
时间:2020-01-1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04
济源市新向民药房有限公司、商艳秋:本院受理原告民生药业集团河南德尔康药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4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1-17
上传日期: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