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51
程相竹、高桂梅:原告李水芝与被告程相竹、高桂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20-01-17
上传日期: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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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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