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申太勇

时间:2020-01-1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59

申太勇:本院受理原告窦钦本诉你与被告刘烨、乔玉亮、吕志伟、吕根希(喜)、临漳县安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濮阳市国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和原告孟留长、李利民、孟现电、朱志勇、张少岗、杨艳辉、邓同法、杨另涛等八人分别诉你与吕志伟、吕根希(喜)、崔彩玲、牛民(明)杰、乔玉亮、临漳县安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介服务合同纠纷八件案件,已审结。因临漳县安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崔彩玲、孟留长、李利民、孟现电、朱志勇、杨艳辉、邓同法、杨令涛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928民初2161号、2158号、2152号、1539号、4085号、1530号、2434号、1528号、2160号九件案件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20-01-17

上传日期: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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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