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25
务卫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金明支行诉王永红、务卫立、聂松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211民初2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07
刊登日期:2020-02-21
上传日期: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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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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