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马怀信(又名马春)

时间:2020-04-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30

马怀信(又名马春):本院受理张国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原告玉米款237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20-04-07

上传日期: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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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