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未江玉、李秀云、李建生

时间:2020-04-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20

未江玉、李秀云、李建生: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顺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7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20-04-07

上传日期: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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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