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范桂敏

时间:2020-07-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03

范桂敏:本院受理原告朱云、杨春来与你、高旭旺、王红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李旭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82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及(2020)豫0482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7-07

上传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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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