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胡沙沙

时间:2020-07-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94

胡沙沙:本院受理原告尹士义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钟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7-07

上传日期:2020-07-07

下载打印本公告

(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