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桑海军、王建凤、路海昌、李庆富

时间:2020-07-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18

桑海军、王建凤、路海昌、李庆富: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茶店信用社诉你们及被告李长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68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7-07

上传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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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