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21
朱祖民:本院受理原告吴淑英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2民初7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7-07
上传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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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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