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固始亚一珠宝饰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艺强、叶蕊

时间:2020-07-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63

固始亚一珠宝饰品销售有限公司、王艺强、叶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0-07-07

上传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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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