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30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43
代登启: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存、胡海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光山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光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6
刊登日期:2020-09-30
上传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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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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