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驻马店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李东方、袁风英
时间:2020-09-30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347
驻马店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李东方、袁风英:本院受理原告赵喜玲诉被告驻马店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李东方、袁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6
刊登日期:2020-09-30
上传日期: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