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311
陈毫杰、田纳:本院受理原告王自正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21-10-18
上传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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