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4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962
秦月霞、李书勤:本院受理原告刘杰军诉你们、程安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202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3
刊登日期:2021-11-24
上传日期: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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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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