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王太(身份证号
时间:2021-11-25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396
王太(身份证号:41130319900326425X):本院受理原告陈柯诉王太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03民初93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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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2021-11-25
上传日期: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