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贾庆昌

时间:2023-05-29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168

贾庆昌:本院受理原告司润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湖滨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5

刊登日期:2023-05-29

上传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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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