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李帅强

时间:2023-05-30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2137

李帅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2民初824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滍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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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2023-05-30

上传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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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