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王建业、杨玉平

时间:2024-04-16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1504

王建业、杨玉平:本院受理的原告费秋显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3民初3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4-04-09

上传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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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