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传票

当事人:吕克锋

时间:2024-04-16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1332

吕克锋:本院受理原告许超甫(又名许超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超甫请求:1.依法判令吕克锋偿还许超甫借款680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由吕克锋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

刊登版面:14

刊登日期:2024-04-09

上传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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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