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当事人:刘松云

时间:2018-06-22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量:461

刘松云: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豫0305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15版

刊登日期:2018-06-22

上传日期:2018-06-22

下载打印本公告

(公告样报已直接寄承办法官)